離婚精神壓力成本
上法庭是男女任何一方都不愿意面對的事情,案件訴到法院,任何一方當事人會面對來自社會的壓力,來自父母的壓力,甚至來自自身思想的壓力。因此,在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中,當事人的精神往往易煩躁,喜怒不易控制,雖然長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大家都明白,但來自于思想上的壓力當事人還是有所準備的好。
總之,如果離婚,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成本因人而異,如果協議離婚,提前和所在區的民政局聯系,攜帶必要的材料和照片,交納10元的離婚證工本費,在一個小時之內可以辦完離婚手續;對夫妻感情或財產分割或孩子撫養不能形成一致意見,只能向法院起訴。一般必要的開支為:律師費、訴訟費、房屋評估費、請假考查律師至少兩次,每次半天;立案一次,半天;調解、開庭至少兩次,每次半天;領判決書一次,半天;至于精神壓力成本,難以衡量,因人而異。